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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Jan

國際專利分類(IPC)

我們常在專利文獻上看到有一個IPC的資料欄。這IPC到底是代表什麼資訊呢?這和發明及新型專利有什麼關係?我們今天就稍微來瞭解一下。

IPC是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的縮寫,我們翻譯為「國際專利分類」。IPC是依據1971年斯特拉斯堡協議(Strasbourg Agreement)所建立的一種分層分類系統。

當在檢索“現有技術”時,分類對於檢索專利文獻是必不可少的。專利權責機關,潛在發明人,研發單位以及與技術的應用或開發有關的其他人需要有一個分類系統可以來進行周密而快速的檢索。IPC其主要用於根據其所涉及的技術領域對專利文獻(專利申請,授權專利的規範等)進行分類和檢索。因此,IPC可作為有序安排專利文件的工具,有選擇地傳播信息的基礎和調查特定技術領域的現有技術的基礎。

目前,在發布專利文獻時使用IPC的國家數量在全球已有多達一百多個國家。IPC可以說是專利分類的通用語。因此,它是搜索專利相關數據庫的一個非常強大的工具。您可以在幾乎所有與專利相關的數據庫中使用IPC符號進行搜索。

一個典型完整的IPC分類符號包含:最高層級的「部(section)」,第二層級的「類(class)」,第三層級的「子類(subclass)」,和第四層級的「主群組(main group)」及依附於主群組有較低層級位階的「次群組(subgroup)」。

舉例:"IPC: H01S 3/00  H01S 3/14"。其表示意義解讀於下面段落。

基本上,IPC分類代表了可被視為適用於發明專利領域的整個知識體系,其共分為八個「部」。部是分類層級結構的最高級別。在部這層級,分別以英文字母代表不同的領域。A →人類的必需品。B →操作執行;傳送運輸。C →化學;冶金。D →紡織品;紙類。E →固定結構。F →機械工程;燈光;加熱;武器;爆破。G →物理。H →電學。

每個部又再細分為「類」,類是分類的第二層級。每一類的符號是以兩位數字碼,皆置於部的後面。每一類包含一個或多個的「子類」,子類在IPC分類上為第三層級。子類的符號是以大寫的英文字母表示,並直接置於類的後面。每個子類又被細分為所謂的「群組」的子部分,它們可以是主群組和/或次群組。主群組在IPC分類上為第四層級,而次群組在分類層級上係依附於主群組層級的較低層級。

因此,上述舉例若以標題文字解讀時:H部(電學),01類(基本電子元件)S子類(使用受激發放射的裝置),其中3/00(雷射)是主群組,而3/14(其特徵在於用作活性介質的材料)是次群組。故整個"IPC: H01S 3/00  H01S 3/14"的標題文字解讀是為『歸類在電學部的基本電子元件中使用受激發放射的裝置,其為「雷射,其特徵在於用作活性介質的材料」。』

以上是淺略介紹IPC基本典型的符號表示法。有興趣的人士可以到WIPO標準委員會(Standard Committee)的網頁中連結IPC做進一步的瞭解。